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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幼女遭性侵警方不立案 法制办主任“雷言”回应引舆情

发布时间:2018-05-25  来源:  浏览:

【舆情综述】

520日,据北京时间报道,日前,湖南益阳安化县未满14岁并有智力障碍的幼女芬芬(化名)被29岁男子李某带到宾馆发生性关系,事后芬芬家人报警,但警方不予立案。安化县公安局法制办主任对此回应称,“两人行为属‘约炮’,且事发时李某不知道芬芬未满14周岁,不属于强奸”。

报道发出后,迅速引起网络媒体转载,网民纷纷留言指责该回应“奇葩”,部分网民引用《刑法》有关条款和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质疑该法制办主任“不懂法”。如微信公号“逗号”称,“这个法制办主任给出的理由和逻辑,根本经不起法律检验和舆论质疑”;网民“@人类基因部部长”称,“不满14岁不管自愿与否都算强奸吧,这法盲能当主任?”还有网民直指办案人员不作为,甚至猜测办案人员包庇侵害者李某。但也有网民提出疑问,如法律博主“@小法师林鹏”认为,男方依据自己朴素的社会经验认为女孩已满14周岁,在主观上没有犯罪意愿;江苏江成律师事务律师颜俊进一步提出,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未满十四岁,还应当“结合聊天记录等证据慎重判断”。

面对舆论质疑,521日,益阳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市公安局法制、刑侦及安化县公安局等单位,已对媒体报道的情况进行核实;决定成立由市局法制部门牵头,刑侦、督察等相关警种参加的复查工作小组,对该案进行全面复查;同时报请省厅法制总队、益阳市检察机关派员指导监督。

此后,部分媒体发文评论此事,如《新京报》连发两篇文章,指出该法制办主任的回应是“挑战公众认知,也是挑战法律底线”,质问“法制办主任岂能不懂法”。对于益阳市公安局的再次回应,《中国青年报》则评价“既专业、又诚恳”,体现了对公众负责、对法治负责的态度,文中同时呼吁对此案进行彻查,其中包括“这名法制办主任是否称职”;微信公众号“李蓬国”也表达类似观点,认为复查工作如果“忽视了相关责任人的追查和问责”,就是“姑息纵容”。截至52312时,与事件相关的新闻报道共计539篇,微博信息8527条,微信文章439篇。

【舆情点评】

整体来看,引发该事件舆情发酵的因素有以下四方面:一是未成年遭性侵的话题一直以来较为敏感,容易引发舆论围观,甚至声讨;二是受害幼女有智力障碍,激起了舆论的同情和愤怒情绪;三是涉事法制办主任的奇葩回应,遭到网民吐槽和媒体追打;四是当地警方不予立案的处置决定,引发舆论对基层政法机关执法不严,甚至办“人情案”的猜测。但该事件更值得关注的是,本应承担普法宣传责任的法制办主任,却因一句“奇葩”回应,引发了网民向公安干警普法的“奇观”,使政法机关的专业性和权威性遭到严重冲击。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8年第18期)

法制网舆情中心 候亚琪 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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