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通讯员 魏素娟 卢才德
4月2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横县人民法院联合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横县人社局)、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横县住建局)为173名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5名农民工代表当场领回了共计231万元工资。
“感谢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将拖欠的工资发放给我们,这样的结果我很满意,谢谢!”领到企盼多日的血汗钱,从四川老家来横县务工的邓先生激动的这样说道。为了表达谢意,邓先生还代表其他工友给法院送上了一面写有“秉公依法办案,彰显司法正义”的锦旗。

今年1月初,横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陆续接到横县某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的反映,称他们没有按时领到劳动报酬,多次到该项目售楼部聚集、拉横幅,阻挠项目正常生产。
横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监察员调查核实。经核查,发现该项目总承包单位浙江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某建设集团)拖欠173名农民工2019年2月—2020年1月的劳动报酬共390万余元。因横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县某房地产公司)与浙江某建设集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横县某房地产公司向横县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作出裁定,依法冻结了浙江某建设集团公司账户里的存款。账户冻结后,这173名农民工的工资自然发放不了。
横县人社局随即向横县法院发来《横县人社局关于申请留置保全款的函》,请求法院预留用以支付浙江某建设集团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70%,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收到函件后,横县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施善兵与横县人社局、住建局主要领导组织本单位人员召开协调会,商讨如何化解困局,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解决方案。
大家均认为,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地企业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复工复产,该纠纷涉及的173名农民工的工资若不能妥善解决,势必影响到社会稳定和横县某房地产项目的开工复工。

3月24日,横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召集了由人社部门、住建部门、横县某房地产公司、浙江某建设集团代表参加的解决农民工工资及在建项目复工复产等问题的协商会。经协调,横县某房地产公司同意从冻结的账户中扣划231万元用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横县某房地产公司、浙江某建设集团也同意将法院扣划的钱转至指定专用账户。
3月26日,横县法院立即派出二名干警远赴浙江省杭州市某银行,将冻结账户内的231万元解冻后扣划至法院专用账户,并于3月30日将扣划款231万元转到了指定账户。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我们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纠纷,推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与劳动监察部门等共同参与调解,及时化解矛盾。”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孙胜好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横县法院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服务工作,通过多元联动、协同化解等方式,成功化解了这起涉农民工工资纠纷,为横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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